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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8
浏览次数:[]次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对象
根据学校文件通知规定我院拟推进三好学生总名额7人,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3人。评选表彰对象为我校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和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评选程序
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自愿申报,经由班主任召开全班学生大会进行评议推荐,学院公开评选,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名单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班级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各班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必须经全班同学无异议后报送院团委审批。
2、申请个人荣誉的同学需上交先进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4月18日晚上20: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团委办公室。
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
林学院2019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个人申请表
上一条:
林学院2019年省级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
下一条:
林学院关于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特别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