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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2 17:44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进行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1.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信息。
  2.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4.考生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3日
   方式: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inxueyuan2021@163.com,以“姓名+调剂专业(方向)+资格审核材料”命名。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考生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工作年限证明(报考旅游管理硕士考生);
  8.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9.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院校或单位基层党组织盖章)(见附件);
10.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审查及复印件提交时间:4月14日上午7: 50—8: 30。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时间与安排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周五)上午8:30-11: 30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凡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笔试地点
专业 地点
林学 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29室
旅游管理





3.面试地点
专业 地点
林学 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31室
旅游管理 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44室





4.候考地点
专业 地点
林学 力行楼(第二实验楼)4-南-428报告厅
旅游管理
 




(四)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复试包含笔试 (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和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两部分。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报考旅游管理硕士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中含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
2.面试(满分 100,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方式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考核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 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 分)/5×60%+复试成绩(250 分)/2.5 ×40%
三、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拟录取
1.各学科(方向)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
1.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严格过程监管。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6.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
举报电话:0371-68555297、68555286 (工作时间)
7.本方案由河南农业大学林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唐老师、邓老师  0371-68555280(工作时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区15号力行楼(第二实验楼)林学院2-南-246室。
邮箱:linxueyuan2021@163.com
 
                                                                   河南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2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